第二步:红酒进口单据审理
货物到港前,需要提供以下单证的正本:
1.进口商业发票;
2.详细装箱单(具体柜号对应的红酒各种种类的箱数,按品名、年份等区分);
3.进口购销合同;
4.原产地证明;
5.原产地卫生证;
6.进口货物标签备案表;
7.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、中文标签样张;
8.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
9.清关单证(清关、报检委托书,提货证明:2份)。注意:如果包装货物为木质包装必须有“IPPC”标志
第三步:进口清关报检
货物到港后我司马上安排到船公司换单并办理报检、清关手续,5-7工作日内出具进口海关税单交给收货人缴税。
A.报检部分: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、卫生证书、合同、装箱单、提单等单证。
首次进口还需提供:
1.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(5份);
2.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(各5份)(注名产地);
3.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,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;
4.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,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。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-2005《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》要求自行制作。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“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”,签发卫生证书正本。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。
B.清关部分:先报检后清关的流程:
1.申请标签和食品备案(商检局备案需工作日,一年内有效);
2.代理报检,出通关单(2周左右,货进来后抽样送检);
3.代理清关,(2个工作日);
4.出税单,交税;
5、查货放行,缴费提货。